模拟法庭教学是在学生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基本掌握的基础上,选取一个典型经济法案例,指导学生担任案例中的不同角色,组成模拟法庭审理判案,进行实战演练。辩论前由指导老师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两课时的指导,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任务和应注意的问题,并要求他们写出辩论提纲和有关代理意见书初稿,并进行修正。这种方式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高。
1.确定辩论案例。法庭辩论是实际案例的模拟教学,因此,应事先选择案例。为了使辩论流畅,所选择的案例应较容易,并且具有可辩性。辩论案例和论题应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
2.选择辩手。人人都有权利当辩手,考虑到时间和场次的问题,“法庭辩论”应事先选拔8名辩手,组成控诉、辩护双方,每方各4名。
3.准备。为使辩论赛进行的通畅、精彩,应为参加论辩各方指定指导教师。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辩论规则要求进行准备工作,包括分析案件;制作相关证据;书写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专门提问等。
4.对其他未参加辩论学生提出旁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