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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实训教学(二)观摩庭审

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观摩庭审,切身体会法律的严肃与庄严,熟悉庭审程序,针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一步加深对经济法相关知识的理解。

 

实训实施方案

教师选择公开审判的典型案件,经事先联系,庭审当天教师组织学生旁听案件的全部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退庭,学生与法官进行交流。学生向法官提出程序、证据等方面的问题,法官回答学生,双方交流意见;是指教师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及法官、律师、当事人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论和总结,提升教学效果。

地点

法庭

考核

依据学生撰写的心得体会评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