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内实训教学(二)情景模拟
实训目的与要求
1.通过营造仿真的职业工作环境和特定工作情景,培养学生完成具体工作的能力,在模拟过程中检验学生对经济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
2.要求学生认真准备,小组配合完成,在模拟过程中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工作问题的能力。
3.通过过程模拟,了解诸如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企业破产的程序流程。
实训实施方案
1.确定具体工作情景
提前布置实训内容,主要包括:模拟公司、企业的设立过程;模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表决;模拟企业并购的申报审核程序、模拟拍卖或招标投标场景或过程;模拟证券发行的过程;草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拟定劳动合同等。
2.选定两个小组分别准备,设计脚本,并演练
3.教师给予指导
4.课堂展示,实景呈现
5.师生点评与教师讲解
地点
教室
考核
根据课堂展示环节的效果,由未参加的小组和教师共同评分,并计入实践课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