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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1.任务驱动教学法

本课程打破传统经济法学科体系结构,创建具有灵活性、开放性、延展性、可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由组合的模块教学体系,建构了教学模块——教学单元——教学任务的层级结构,其中教学任务是该模块教学体系的基本单元。通过创设具体的教学任务运用任务驱动教学法进行教学,为学生创造“从现实生活到知识领域,从知识学习到解决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学习通道。通过思考、学习、运用、巩固、再思考的过程,学生在具体任务的驱动下完成从“为什么”——“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怎么做会更好?”的学习过程,全面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完成了获取——实践——内化——反思的认知过程。

2.情景模拟教学法

营造模拟仿真的职业工作环境,在特定工作情景下,要求学生完成明确的实训项目,包括:模拟公司、企业的设立过程;模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表决;模拟企业并购的申报审核程序、模拟拍卖或招标投标场景或过程;模拟证券发行的过程;草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拟定劳动合同等,培养学生的实务工作能力。

3.案例教学法

教学案例包括导入案例和巩固提高案例:

导入案例

通过导入案例揭示该教学单元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突出该教学单元的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鼓励学生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一步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带着问题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巩固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能够用学习的知识解决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实现学以致用。

4.课堂讨论

精讲多练,在教学实施中,有针对性地采用化繁为易的办法,做到实用、易懂、易掌握。重视学生对于教学活动的主动参与,通过课堂讨论,使学生成课堂教学的主角,采用的讨论方式包括: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目前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使用频率相对较高的一种考核方式。引入教学过程的无领导小组讨论将学生分组,每个小组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就某个问题进行无领导(无支持人)讨论,各自提出自己的见解。不仅要求通过讨论过程对问题认识进一步深化,同时关注讨论过程中学生各项能力的提高。其操作流程包括:确定讨论题目、个人陈述(训练学生的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自由讨论(培养学生主动参与的意识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总结陈述(培养学生的归纳总结能力和表达能力)。

组织疑案抗辩,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对疑难案例采取控辩式、正反方辩论式等对抗方式进行讨论。其最大的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这种形式不仅有利于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并能锻炼学生的语言驾驭能力和胆量。

    5.观摩庭审采用“观”、“问”、“评”三者结合的“庭审研讨”教学方式

    “观”、“问”、“评”三者结合的“庭审研讨”教学方式是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学中创建的新型听审模式。较之传统的听审的教学方式,此种方式更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将“观”、“问”、“评”三者相结合。课程组将此种听审模式引入本课程的观摩庭审实训教学:所谓“观”是指法院选择典型的真实案件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老师组织学生旁听案件的全部审理过程;“问”是指在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退庭,学生与法官进行交流。学生向法官提出程序、证据等方面的问题,法官回答学生,双方交流意见;“评”是指教师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及法官、律师、当事人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论和总结,提升教学效果。这种方法使学生较直观的了解诉讼程序,有利于发现问题,加深实体法的掌握与具体运用,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6.仿真实训与见习、实习相结合教学法

一方面通过课堂实践教学环节,在环境和氛围上模拟营造特定的职业工作场景,培养学生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基本工作技能,另一方面通过学校和实训基地合作项目帮助学生实操实练,进一步推动实训,有效实行工学结合,使学生感受真实岗位工作环境,提高特定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

    以上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够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有利于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挥,有利于提高教与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