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课程标准

课程设计思路

(一)课程设计理念

    1.树立学生“社会需要、能力满足、上岗即用”的“人才培养观”

明确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突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特色。把职业能力养成作为衡量高职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

    2.教会学生“学以致用、学以活用、一学多用”的“现代教学观”

    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主动参与每一个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

  在教学活动中合理布置专题教学项目,教学项目贴近现实经济生活,要求学生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完成教学项目,使学生切实感受到经济法律知识与现实经济生活的密切关联。通过经济法理论知识学习,能够分析、判断、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所面临的问题,把居于庙堂之高的理论通俗化为世俗社会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彻底改观教与学“各自为政”,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现状。

    3.“知识与能力相结合”综合评价的“人才质量观”

一方面,高职学生的素质和学习能力参差不齐,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教学不仅能够满足学生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汲取经济法新知识的内在要求,而且能够给有志于更深层次法学专业学习的学生提供更通畅的学习通道。另一方面,实践在高职教育中具有至上的地位,这是由技能形成规律决定的。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训教学的作用,在实践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经济法课程教学效果不仅要考核学生对于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掌握,更要考核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课程组力图通过建构新的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生知识、能力、职业素养的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价。

    (二)课程设计总体思路

坚持我院确定的“两个能力,一个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倡导应用型人才的教育,课程组对经济法课程设计的总体思路是:

    1.以各专业职业岗位群对经济法的要求为主线构建教学模块与教学项目

设置基本教学模块与基本教学单元,满足经济法教学的一般需求,同时设置拓展教学模块与拓展教学教学单元,满足不同专业职业岗位群的特殊需求,以及部分学生学历晋升的诉求。

    2.细分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具有灵活性、延展性、开放性

在教学模块下设置若干教学单元,教学单元下设置若干教学任务,根据不同专业职业岗位群的需求灵活组合、取舍,满足不同专业对经济法教学的不同需求;细分教学单元有利于个别教学内容的及时更新,帮助学生在掌握经济法课程结构的基础上,能够对经济法的立法变化给予及时回应。

    3.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认知特点来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

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学生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知识储备相对比较薄弱,普遍对理论学习缺乏兴趣,学习较功利,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受到传统知识体系的束缚,学生具有敢想,能干的特殊优势。经济法教学内容长期偏离社会经济生活,内容较为枯燥,学生普遍缺乏学习兴趣。基于此,课程组根据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具有针对性的进行课程设计:

教学内容的设计力求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每一个教学模块摒弃了学院派的命名,用学生熟悉了解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热点问题命名,让学生一目了然的了解每一个教学模块的内容和力图解决的问题,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教学内容中考虑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促进职业证书通过率。

课堂教学实施单一任务驱动下的教、学、做一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积极参与,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认知规律,在具体任务引领下以情景模拟、仿真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展开教学,使学生真切体会到经济活动中所需的经济法律职业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通过课程教学旨在使学生全面深入的了解、理解和掌握经济法法律制度,具备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并能够运用经济法理论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把学生培养成既掌握财会、文秘等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又了解经济法法律制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合作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人才。

  (三)课程整体设计

    1.课程目标

    1)知识目标

掌握经济法的体系和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了解经济法律法规的内容,为在今后的执业工作中严格遵守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能打下较坚实的知识基础。

2)能力目标

    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结构,具备知识的更新和拓展能力;

  能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能够用基本理论分析认识现代经济热点问题;

了解具体法律制度:能够主持或辅助完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三资企业的设立工作;能够识别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为企业提供竞争方式和手段的法律参考;为企业并购提供法律意见;能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维权的渠道;为企业和个人合法用地、购买房地产,签订合同提供法律支持、为企业信贷、证券投资提供法律依据并解决相关问题;能够掌握我国主要税种的课税要素,并能对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准确计算。

通过实践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合作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一定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与持续学习能力。

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诚实守信的市场信念、敬岗爱业的职业道德,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强化学生职业责任感。

    2.课程内容设计

    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体系,课程内容以各职业岗位群对经济法知识的整体需求为主线考虑不同专业对经济法的特殊需求,分别建立体现经济法传统的、固有、相对稳定的基础模块和与专业培养目标高度关联的具有特殊需求的拓展模块,构建具有灵活性、开放性、延展性、便于选择和重组的课程模块体系。同时,具体教学内容和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容相对接。

本门课程建立了教学模块、教学单元、教学任务层层递进的教学体系。设置了八个基本教学模块和五个拓展教学模块,可以分别满足法律事务、法律文秘、书记官、会计、国际贸易、社会保障等专业的不同需求;教学模块下设置多个教学单元(可设置拓展教学单元以满足学生学历提升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特殊需要),每个教学单元配置相应的导入案例,通过案例提出该教学单元教学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知识解决具体问题;每个教学单元设置若干具有明确要求的工作任务,在任务驱动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完成教学过程。

   经济法课程共设置以下八个基本模块和五个拓展模块:

 

    3.实践教学设计

  实践教学实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

课内实践教学主要通过:

(1)注重课堂上的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的目的是:

第一,通过每个教学单元(或教学模块)的导入案例,揭示该教学单元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突出该教学单元的重点和难点。要求学生完整的收集案例素材,在对案例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鼓励学生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一步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带着问题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二,在基本掌握相关知识、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能够用学习的知识解决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实现学以致用,激发学生的学习满足感和成就感,并且引发学生进一步的思考,培养学生思考问题的逻辑性、缜密性和创新精神。

(2)确定专题教学项目进行训练

    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目前确定了如下专题教学训练项目:

  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分析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经济主体法部分:模拟公司、企业的设立过程;模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表决;

竞争法部分:模拟企业并购的申报审核程序、模拟拍卖或招标投标场景或过程;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专题讨论自身在消费过程中所遭遇的侵权以及采取的维权方法和效果;

  证券法部分:模拟证券发行的过程;

  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

税法部分:流转税、所得税的计算

劳动法部分:拟定劳动合同

(3)综合实训项目

课程教学过程中设置一至两个综合实训项目,综合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分组进行:

第一,确定项目主题:社会热点、焦点经济问题或经济法案例

第二,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收集相关素材,并派代表以PPT的形式进行宣讲,完整呈现问题或案件全貌;

第三,在全面把握相关素材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法分析,每个小组形成经济法专题讲座的讲稿并选择优秀代表进行专题讲座;

第四,就该问题或案例中出现的前沿问题、焦点问题,选择辩论赛题目,组织辩论比赛;

第五,各小组形成总结报告,系统说明对该问题的认识和在实训项目中各小组成员的表现,作为学生实践考评的依据。

 

课外实训项目主要有5个:

(1)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教学是在学生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基本掌握的基础上,选取一个典型经济法案例,指导学生担任案例中的不同角色,组成模拟法庭审理判案,进行实战演练。辩论前由指导老师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两课时的指导,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任务和应注意的问题,并要求他们写出辩论提纲和有关代理意见书初稿,并进行修正。这种方式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高。

2)观摩庭审

主要是让学生身临其境,在法院庭审这一特定的职业背景下,切实体会法律的庄严与严肃,增强直观感受,加深印象;

  (3)社会调查,结合社会形势发展,围绕经济法制建设的热点,布置调查选题方向,提交调查报告;

  (4)结合专业培养方向安排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公司、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我院的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实习;

5)专题讲座

请知名法学专家、学者、法官、律师、企业的法务工作者、已经毕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等人士开设专题讲座,开拓学生的眼界,让学生了解经济法前沿问题、了解经济法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4.教学程序的设计

    本课程的课堂教学主要安排在教室进行。教学程序一般通过“案例导入 → 任务呈现 → 规则讲解 → 师生互动 →课程总结→课程巩固”6个步骤实施。

  案例导入:选取与本教学项目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以引起学生的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任务呈现:以案例中的揭示(或隐含)的问题向学生发问,进而提出学习性工作任务。

  规则讲解:讲解要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条文与规则。规则讲解起支撑作用,强调 “必须够用”,以支撑工作任务的完成。

  师生互动:讲授的过程中针对重点、难点、疑点等设置提问,可视内容穿插一些小案例进行启发引导与讨论,形式应富于变化,通过角色扮演、分组辩论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课程总结:强调本次课程的重点难点,总结相关知识内容。

课程巩固:通过经济法典型案例巩固强化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