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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中央和地方财政级次划分的悖论:地方政府“小马拉大车”

2011627日,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显示,转移支付在财政支出中占比较高,中央财政支出的56%是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地方政府的财权难以满足其履行事权的基本需求。审计署重点抽查了18个省的90个县。结果表明,2010年,中央财政支出的56%是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审计的90个县财政支出2630.50亿元中,上级转移支付占46%,其中50个中西部县占比达71qo。转移支付制度由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修正补充机制,变成了对基层政府进行财力分配的主导机制。另外,90个县发现多头申报、套取和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3.32亿元。审计报告认为,由于现行财政体制还不够完善,转移支付在财政支出中占比较高,地方政府的财权难以满足其履行事权的基本需求,主要通过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来解决。报告建议,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基本满足地方政府履行职责所需财力。

【问题聚焦】分税制改革对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带来了哪些影响?如何评判这些影响?

参见蒋彦鑫:<审计署:财政体制不完善地方政府小马拉大车》,载《新京报》20116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