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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五】锦湖轮胎事件——国内首例轮胎召回案

锦湖轮胎是全球十大轮胎企业之一,为包括北京现代、一汽大众、上海通用、东风标致、长城汽车、通用汽车等众多汽车厂家提供配套轮胎,是中国国内配套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轮胎品牌。但201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锦湖轮胎天津工厂在轮胎制造过程中存在违规生产的严重问题。在制造过程中,锦湖轮胎为节省成本,没有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标准,在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返炼胶,标准规定的是一套,而实际操作的却是另,一套,导致轮胎整体质量下降,造成安全隐患。

41日,受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悦迭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和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委托,锦湖轮胎(中国)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自2011415日起,召回2008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2208C040082009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0509C009092010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2410C02910,以及2011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0111的锦湖轮胎产品,涉及数量共计302673条。但在其后消费者要求召回时,却面对以下诸多问题:一是多种车型备换轮胎不充足;二是“免费餐”不易吃:召回的批次有限;三是“返炼胶”是否超标,中国目前标准缺失,根本无从检测。以上种种,无论是生产质量还是召回程序,均引起了消费者的质疑。

【问题聚焦】产品召回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如何构建和完善产品召回的程序机制??

根据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及后续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