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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一】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事件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CNOOC)1982年成立的国家石油公司,负责在中国海域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及天然气资源。优尼科是美国第九大石油公司,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北美洲的墨西哥湾、得克萨斯,以及亚洲的印度尼西亚、泰国、缅甸和孟加拉国等地都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资产和项目,公司目前的市场价值是117亿美元。该公司还向泰国提供天然气进行发电,并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以及泰国拥有热电厂。

20051月,国外媒体报道称,中海油正考虑对优尼科公司发出逾130亿美元的收购要约。3月,中海油开始与优尼科公司高层进行接触,双方几经协商,初步达成了购售意向,中海油向优尼科提交了“无约束力报价”。44日,美国雪佛龙公司提出以164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并购优尼科公司,由于没有竞争对手,雪佛龙很快与优尼科达成了约束性收购协议。610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批准了雪佛龙并购优尼科的协议,但雪佛龙公司的收购在完成交割之前,还需经过反垄断法的审查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审查。617日,美国两名联邦众议员致信美国总统布什,要求财政部长斯诺负责的外国投资委员会对中海油的收购进行彻底调查,声称美国在处理牵涉中国的能源事务时,应综合外交政策、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进行考虑。

2005623日.中海油宣布以每股67美元的价格、全现金方式并购优尼科,此要约价相当于优尼科公司股本总价值约185亿美元。中海油在要约里承诺,愿意延续优尼科的市场和销售手段,优尼科在美国本土生产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石油与天然气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将力求保留优尼科的绝大部分员工包括在美员工;说服优尼科的行政管理人员和运营管理人员加入合并后的管理团队;接受并同意优尼科与联邦贸易委员会最近就新配方石油专利权问题达成的解决条款。优尼科随后宣布,愿意随时与中海油就并购之事展开谈判。但是美国财政部长斯诺同时表示,如果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成功,美国政府将从国家安全考虑,对这一收购案进行审查。629日,雪佛龙公司宣布,该公司并购优尼科公司的计划已经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批准。

2005630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不具约束力的决议,敦促布什政府立即对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公司的行为展开彻底审查。72日,中海油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提交通知书,要求其对中海油并购优尼科公司提议展开审查。719日,雪佛龙公司将收购价格提高至171亿美元。720日,优尼科董事会决定接受雪佛龙公司加价之后的报价,并推荐给股东大会。725日,美国参众两院的代表经过投票决定,中海油收购尤尼科必须首先经过美国能源部、国土安全部及国防部,以120天时间评估中国的能源需求对美国经济及国防的影响,评估完成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在其后21日内,进一步研究有关外资企业对美国企业的投资是否对美国本土构成威胁,令中海油收购的审议顺后141天。82日,中海油撤回对优尼科公司的收购要约。810日,优尼科公司如期举行股东大会。雪佛龙公司收购优尼科成为定局。

【问题】评述在外资并购本国企业过程中,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性。?

参见《中石油竞购尤尼科》,载组织与管理研究网:http//wwwxbzhucn/Article/ShowArticle.asp? ArticleID127?